安省今日(週一)动议修订城镇选举法(Municipal Elections Act)。修订的内容包括引进排名投票方式和改变政治捐款规定。
执政自由党说,一旦得到省议会通过,修订后的城镇选举法将使城镇的选举现代化,并为未来的城镇选举提供排名投票方式(ranked ballot)的选择。
所谓排名投票方式,是选民可以在选票上按照自己对各候选人的喜欢程度选择候选人。而根据目前的方式,选民只能在选票上从众多的候选人中选取一人。
省府在2015年5月至7月之间,曾就城镇选举法的修订事宜进行公众谘询,结果收到3,400多份的意见书,当中大多数赞成给予各个城镇选择权,让它们来决定将来的选举是否可以选择排名投票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让选民可以按照自己对各候选人喜欢的程度,将候选人的名字依次序排列在选票上。排名投票方式可于2018年的城镇选举中开始采用。
其他的更改还包括﹕
* 缩短竞选活动的时间,也就是候选人提名的日期,将从1月1日改为5月1日
* 创设一个框架,规管第三方的宣传广告,包括捐款及开销的限制
* 使得竞选活动的经费规则更清楚、更便于选民、候选人及捐献人去了解,包括给予所有城镇选择权去禁止企业及工会的捐献。
* 消除所有可能影响有残疾的选民及候选人的障碍
* 使得选民登记表更易于增加或修改资讯。
安省城镇房屋事务厅厅长麦宓建(Ted McMeekin)说﹕“这些建议为选民澄清了选举的规则,并容纳了更多选择来进行选举,包括排名投票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