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修法,以防吸烟对儿童及青少年的有害影响。
法例规定,安省将由2015年1月1日起,严禁人们在以下地方吸烟,否则被视为犯法:
* 不得在酒吧及食肆酒楼餐厅的露天亭台吸烟。
* 不得在儿童游乐场和公众运动场吸烟。
* 不得在大学及学院校园内售卖香烟。
以上对《安省禁菸法》(Smoke-Free Ontario Act)所作的修改,是省府限制在公众场所吸烟的措施之一,以保障儿童及青少年等不会蒙受吸入二手烟的害处,同时使得青少年更难于购买香烟。
卫生及长期护理厅副厅长戴碧娴(Dipika Damerla)说:「我们如能一开始就预防青少年吸烟,便可减少吸烟者的人数,培养更多健康的省民。我们需要尽最大的努力预防所有省民不会吸入二手烟的有害物质。」
加拿大防癌会安省分会公众事务及策略副总裁Rowena Pinto说:「感谢安省政府提出这些令人鼓舞的控制香烟措施。这些措施传递着一个清晰的信息:我们需要继续携手努力,消除一个导致可以预防的疾病、死亡及癌症的最重要的原因。」
省政府说,预防青少年吸烟和保障他们不会受到香烟的有害影响,是省府设定的长远目标——使安省成为全国吸烟率最低的一个省份。
安省每年死于吸烟的人数为13,000名,也就是每一天有36个省民因为吸烟而失去生命。与吸烟有关疾病对安省医疗系统造成的成本,直接的护理成本估计为22亿元,非直接的成本如失去的生产力,则有额外的53亿元。安省的吸烟人数,已从2000年的24.5%,下降至2013年的18.1%,也就是少了332,36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