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动议立法,旨在进一步推行削减汽车保险的计划,保障省内900万驾车者的权益,同时打击汽车保险系统内的诈骗不法行为。
财政厅厅长苏善民(Charles Sousa)及消费厅厅长奥拉司逖(David Orazietti)昨天在省议会提出了「2014年打击诈骗及削减保费率法」(Fighting Fraud and Reducing Automobile Insurance Rates Act, 2014)。这是省府「汽车保费成本与削减保费率策略」的下一个步骤,也是两条因省选议会被解散而胎死腹中的相关法案的合併版本。
执政自由党说,以上法案假如得到通过,除了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外,还会继续打击汽车保险的非法诈骗行为:改革安省的「车保争议解决系统」(Auto Insurance Dispute Resolution System,简称DRS ),以帮助受伤的驾驶者尽快解决赔偿问题。行政上的改变,将有助于减低财政及行政上的压力。此类压力会增加成本,导致保费上升;管制拖车及意外汽车存放车房工业,採取措施杜绝有问题的经营手法。授权省府,改变现行的汽车遇事后60日的存放期做法。业界现行的做法,是可以将涉及意外的汽车存放于车房60日,并按此作出收费,毋须通知车主。法案生效落实执行时,拖车及汽车存放公司需事先得到车主或代理人的同意,才能将涉及意外的汽车拖走、存放及收费。他们并需将收费价目及其他的资讯公开列明,比如经营人、公司的名字及联络资讯。此外,所开出的收费单需列出每一项的收费及全部费用,才能向有关车主要求付款及收取付款。
省府并动议,透过监察及执行的措施,将拖车纳入现行的商业汽车登记系统内,以改善道路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