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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宠物狗在高温车内 女主人被控“令动物受不必要的苦”罪

来源:贴心姐妹网   更新:2014-07-09 07:58:32   作者:贴心姐妹网
 
旺市一条10个月大的金毛寻回犬被留在高温的车内,宠物主人被控“令动物受不必要的苦”(Cause Unnecessary Suffering to an Animal)的刑事罪名。
 
约克区警方昨天接到报警电话,在一商场停车场的一辆私家车里发现一条金毛寻回犬。
 
金毛寻回犬有不适和脱水的症状,31岁的女主人王贝(Bei WANG,音译)被控“令动物受不必要的苦”的刑事罪名。如果罪成,最高可判监禁5年或罚款1万元。
 
警方提醒公众,不管在天热和天冷的情况下,都不要将宠物留在车内。车内的温度上升得很快,会导致宠物太热、脱水,造成伤害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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