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今天提出立法,管制拖车业及车辆存放业。
修订《消费者保障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的动议如获通过,省内900万司机将在考虑把遇事的座驾拖走,或存放到哪个修车车房时,可以作出明智的决定。
建议的修订案及附例将规定拖车司机、公司及车辆存放的车房主理人:
在将汽车拖走及予存放前,事先必须取得车主或车主代理人的同意,才能将汽车拖走及存放,继而发出收费单;
公开列明收费以及其他的信息,比如拖车公司的名字及联络资讯;
接受消费者使用信用卡付款;
发票单需将服务收费逐项列明,继而列出总数。
此外,省府动议将拖车纳入安省现行的商用汽车登记系统内,以便省府监察、实施管制,从而改善道路安全。
省政府说,上述一系列的修订措施及额外的监察,将有助于降低安省的汽车保险系统成本。
安省消费厅厅长麦茶丽(Tracy MacCharles)说:「驾车人士涉及撞车或在路边需要帮助时,他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应得到保障。我们在做的正是这一点。」
2010年,安省拖车司机的撞车率为19.7%,比其他商业汽车司机的1.1%高出很多。
由省府来监管拖车业,是汽车保险反诈骗专责小组(Auto Insurance Anti-Fraud Task Force)所作主要建议之一,同时是省府的汽车保险成本及削减车保策略(Auto Insurance Cost and Rate Reduction Strategy)的一部份。安省现时约有1,200家拖车公司及3,000名拖车司机。
安省政府为了减轻省民的汽车保险负担,去年落实推行汽车保险成本与削减保费策略(Auto Insurance Cost and Rate Reduction Strategy)。自2003年8月以来,经负责规管部门批出的保费,现已平均下降了几近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