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在加拿大出生的华裔儿童(8周岁以下)首次申请赴华,按以下要求办理证件:
一、如父母双方或一方已入加拿大国籍或者已获加国永久居民身份( 持有枫叶卡),该儿童具有加拿大国籍,应持加拿大护照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父母任何一方的加国护照或永久居民身份证(枫叶卡)及复印件(请复印护照的资料页和枫叶卡的正反两面),如出生证上只有母亲的姓名,最好携带母亲的加国护照或枫叶卡,如母亲没有加国护照或枫叶卡,则请携带父亲的加国护照或枫叶卡,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声明持证人系该儿童的父亲,并签署姓名、日期,以示负责。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一份;
4、儿童的近期照片一张(2吋,正面免冠);
5、儿童的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有空白签证页)。
二、如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未加入外国籍),且均未获得加国永久居民身份(无枫叶卡),该儿童具有中国国籍,应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请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父母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的复印件;
3、父母双方在加拿大的工作签证、学习签证(许可)或访问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份;
5、儿童近期照片3张(2吋、彩色、正面免冠);
6、需父母双方同时携儿童前来申办。若父母中一方无法到场,需提供由其出具的、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另一方来为我馆为儿童办证的声明书。
※ 儿童持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效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