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贴心姐妹网 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华人及东南亚社区)行政主任、律师吴瑶瑶
“对妇女、对少数民族,宪章是非常重要的”
——专访律师吴瑶瑶
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华人及东南亚社区)行政主任、人权律师吴瑶瑶认为,《人权宪章》对妇女和少数族裔非常重要,尤其是关于平等权利的15条(见注)。
吴瑶瑶对贴心姐妹网说,《人权宪章》15条,是关于“平等权利”:所有加拿大人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政府不可以因为那些人的种族、性别、精神或身体的残疾等原因去歧视他们。整个宪章很重要,但这个条文对少数族裔会比较重要一点。在这个宪章之后,政府立的任何法律不可以歧视少数族裔。
不过,她认为,《人权宪章》令政府不可以立歧视性的法律,但有些法律仍有歧视的效果。
她说,现在政府不像以前政府一样,几十年前政府可能会定下法律说:华人不可以这样做,华人不可以去当什么,现在政府不可以这样做了,因为有这样一个宪章,但是,很多时候,法律还是会有歧视的影响,虽然表面上法律不一定会有歧视的语言在里面,但是实行法律还是会有一个歧视的结果。那种法律比较难去证明是不是违反了宪章。
她以一个她参与打的一个官司为例。她说,如果移民要申请父母和祖父母来加拿大的话,担保人要有一定的收入,表面上来看,没有歧视的问题,但是实行上,谁会做担保人呢?担保父母、祖父母的人,一般是华人、南亚裔的人。还有,在加拿大,谁是比较没有钱的人呢?大部分是妇女、少数族裔,或者是身体有残疾的人,所以这个法律表面上是没有歧视,但实际上有这样一个要求,对华人或南亚裔人来说,就有一个歧视的结果,因为这些人是比较可能担保父母、祖父母,但是同样他们也是比较难达到法律的要求。
吴瑶瑶认为,法庭应该反映人口的多元性,但加拿大司法制度没有做到这种代表性。
她说,法庭和其它机关一样,应该有代表性,应该反映加拿大人口的多元性,包括男性和女性的代表性,不同的种族在司法制度上也应该有代表,但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从来没有这种代表性。这几年,联邦政府聘任的法官的代表性越来越差,本来已经不好,现在更差。过去这几年,少数族裔人口的比例增加,相比,法官的代表性却越来越差了。这是一个问题,因为如果最终司法制度是要让公众接受的,如果公众不接受这个制度,公众也不会接受他们裁定的结果。其中一个使加拿大人接受的因素是他们是不是有代表性,当然这不是唯一的因素,但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所以政府在这方面应该改善。
对于保守党政府不庆祝《人权宪章》的做法,吴瑶瑶认为,这反映了保守党政府不了解和不承认《人权宪章》对少数族裔的重要性。
总理哈珀曾表示不举行《人权宪章》庆祝活动是因为考虑到魁北克没有接受《人权宪章》。吴瑶瑶认为,魁北克因为不完全赞成宪章里的内容,所以拒绝签宪章。魁北克有自己类似的宪章,但《人权宪章》是加拿大宪法的一部分,而宪法是加拿大最基本的法律,是非常重要的文件,所以,不可以只是因为魁北克,而忽视了宪章,这不是一个不庆祝宪章30周年的充分理由,而且,对少数族裔来说,那是非常重要的一大步,因为以前,尤其是华人或其他有色人种,受到完全是公开的歧视都没有人说什么,因为那不是犯法的,政府可以用法律去说不准华人进来,不准华人做什么,这些都是完全合法的,是这个宪章,尤其是这个平等的条文,才可以保护到华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在加拿大的基本权利,所以对于少数族裔人来说,宪章是更加的重要,对一个白人的男人,这个宪章对他们可能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对妇女、对少数民族,宪章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不庆祝,好像是说,它不了解宪章或不承认宪章对少数民族的重要性。
附:《人权宪章》15条
任何一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利受到平等的保护,得到法律的利益,不能有歧视,特别是因为种族、民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精神或身体残疾。
Every individual is equal before and under the law and has the right to the equal protection and equal benefit of the law without discrimination and, in particular, without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race, national or ethnic origin, colour, religion, sex, age or mental or physical dis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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