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去年启动「$6,000计划」,申领该笔款项的登记期将于本月三十一日结束。尚未登记的合资格人士,应从速办理手续。
驻多伦多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处)发言人今天特别提醒通过本地银行「见证」开设香港帐户口的人士,「在加拿大开设『见证』港元户口,并不等于自动登记领取香港政府派发的六千港元,户口持有人还需填妥相关表格,寄回香港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6000号,但如果是网上银行用户,也可透过银行网站登记申请。」有关表格可在www.scheme6000.gov.hk 网址下载。
发言人表示,「$6,000计划」自2011年8月28日启动以来,整体运作顺畅。截至今年10月31日,已有超过600万人就计划成功登记。
计划的截止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符合资格准则(即在计划合资格日期(2012年3月31日)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智能身份证并年满18岁)而又尚未登记的人士,仍可在12月31日或之前登记,以受惠于「$6,000计划」。
一般来说,「$6,000计划」会以收到登记表格的日期为准,视乎递交登记的方式,收到登记表格的日期一般是指:
* 把登记表格交回银行或邮政局的表格收集箱的日期(如经收集箱递交);
* 相关银行网上系统记录的交易日期(如经网上银行递交);或
* 香港邮政或相关的海外邮政机关(如适用)加盖的邮戳日期(如邮寄到香港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6000号)。
在计划启动当日(2011年8月28日)已符合资格准则的人士,可在12月31日或之前登记,以领取6,000元连奖赏200元。
在2111年8月28日未符合资格准则的人士,如在合资格日期(2012年3月31日)符合该等准则,也可在12月31日或之前登记,以领取6,000元。
经银行登记并获核实符合资格准则的登记人,一般可在登记后约10个星期内获发款项。经香港邮政登记并获核实符合资格准则的人士,则通常可在登记后约12个星期内获邮寄通知领取支票。
发言人提醒已获通知领取支票的登记人,应按通知书上订明的日期,带同通知书及身份证正本,亲身前往已选定的邮局,在确认身份后领取支票。正如早前向他们发出的提示信件中指出,假如有关支票在支票发出当日起计的一年内仍未到取,登记人将被视为放弃领取有关款项。
有关「$6,000计划」的详情,可浏览网站(www.scheme6000.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