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之声综合整理自网络
近日女大学生遭遇侵害的事件不断被媒体曝光,八月未完,就有三名女生被害,女性的人身安全问题也因此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可媒体和评论的焦点基本是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因为这些女生太大意、缺乏警惕、过于轻信他人,所以才导致了自己的被害。于是,女生自我保护似乎成了解决之道,各类安全小贴士、防狼手册和防狼用品介绍、女子防身术动作在网上流传甚广。一些专家则建议女生不要在危险时间单独外出、不要激怒对方、“三要四不要”等等,这类教导和忠告看似好心,实则犬儒和回避问题,加重了女性的不安全感和恐慌,进一步限缩女性的行动空间。
当然,还有些劝诫标题就足够危言耸听,比如公安大学王大伟的【女生遇险时,要给歹徒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对此,网友@绝望生鱼片_争权反歧 回应道:在家里,要给丈夫一个不家暴你的理由;面试时,要给用人单位一个不性别歧视的理由;在公交车上,要给咸猪手一个不性骚扰你的理由。什么时候杀人放火都是天经地义的了,因为你没给出一个不这样做的理由。天朝的强盗逻辑我永远也懂不了。
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也发布了【女孩独自外出搭车须知】。
可是,我们需要公安部教我们怎样搭车吗?还是不管搭不搭车、什么时候搭车、几个人搭车、搭什么车,都能保障我不会被骚扰、侵害和虐待?
指责受害女生自我保护意识差,却从不反思公共保护为何如此薄弱。将受害归咎于受害者,将防范责任推向个人,回避保障安全公共空间的责任和制度建设,而这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强者得病,弱者吃药“,其结果只能是每个人都可能变成受害者,不论性别。
@原始女性是太阳:一出事就说受害者自身有问题,严格来讲这是教唆犯罪+包庇犯罪的行为。它传达了一个信息:施害不需要承担责任,受害才需要。这样一来不仅施害者对相关法律后果失去概念,也剥夺了受害者报案去追究施害者责任的社会支持,从而更容易让施害者事实上逃脱法律责任。
囧之女神Daisy:一个糟糕的系统总是有意无意忽略了造成弱者困境的根源,也不会从制度等方面改进来帮助弱者,而是蛮横地把弱者遭受到的困境,全部归于弱者自己的错。
@吕频:归咎个人是极权维稳必备手段,内化极权毒者只能只想把警示敲给受害者。
@柯倩婷:台湾叶誌永死于学校厕所,催生性别平等教育法;美国三小孩失踪,推动失踪儿童干预系统。反观鸡毛国,暴力和不公只催生一群又一群犬儒,教人自保自救好自为之。呵呵,这些指指点点的软骨头是连自救都不会不敢的。
@gegemoon:如果你自己小心,就不会遇到这些事。不,问题就在这儿,我并不想“小心”地活着。我想要下班以后和朋友出去痛快地吃饭喝酒,不必担心玩得太晚会不安全;我想要随心所欲地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街上,不用担心会被坏人盯上;我想要和任何一个男人有同等的自由活动的范围,仅此而已。
如果说真有100%有效的防狼指南、安全手册,网友@Avyakta 倒是给出了十条绝佳建议:
1.不要在女性的饮品中下药。
2.当你看到一位女性独自行走时,不要去骚扰她。
3.如果你停车帮助一位女性修理她坏掉的汽车,记得不要强奸她。
4.当电梯里走进一位女性时,别去强奸她。
5.当你遇到一位已经入睡的女性,别去强奸她。
6.别通过未锁的门或窗户偷偷潜入女性的房间,也别藏在两辆车之间伏击她,更不要强奸她。
7.记住,人们去洗衣房是为了洗衣服。不要试图在洗衣房狠裹落单的人。
8.善用小伙伴一帮一计划!如果你难以自制地想要强奸女性,让一位信得过的小伙伴随时陪伴在你身旁制止你!
9.随身携带防狼哨。如果你感觉自己要强奸别人了,用力吹响哨子,直到有人来制止你为止。
10.别忘记:坦诚是最佳原则。如果你想约一位女性,别假装你对她本人感兴趣,直接告诉她你想要强奸她。要是你对此避而不言,她可能对你的目的产生误解,以为你想好好跟她约会。
(注:此文于2014年8月29日刊登于“女权之声”公众号) |